團干部隊伍建設
時間:2011-03-24 點擊:348在新的歷史時期,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共青團干部隊伍,不僅是實現黨和人民對共青團事業蓬勃發展期望的需要,也是知識經濟與信息時代對青年工作者提出的素質要求。加強團干部隊伍建設已經成為全團高度重視的一項重要工作。
一、團干部隊伍建設的戰略意義
1、團干部是黨的干部隊伍的重要后備力量。80多年來,共青團在黨的領導下,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建立社會主義制度以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都發揮過重要的作用,共青團干部也在革命和建設的實踐中不斷成長和成熟,并源源不斷地被輸送到黨的干部隊伍之中。在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關鍵時期,加強這樣一支重要后備干部隊伍的建設,對于充分發揮共青團作為黨的助手和后備軍的重要作用,共同推進黨的事業的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2、團干部是黨的青年工作政策的執行者。共青團是黨聯系青年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共青團干部是黨的青年工作政策的具體執行者。因此,只有加強團干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團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黨的青年工作政策才能被更好地領會和貫徹執行,共青團也才能更好地帶領廣大青年為實現黨的宏偉目標作出積極的貢獻。
3、團干部是青年前進的示范者和帶頭人。共青團組織是青年的領導核心,而這種核心作用的實現,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共青團干部在青年群體中的模范和表率。因此,只有把團干部隊伍建設好,才能有效發揮其積極的牽動作用,才能有效體現其強烈的示范作用,從而引導一代青年的健康成長。
二、團干部隊伍建設的主要內容
中共中央(1989)12號文件規定:“工會、共青團、婦聯受同級黨委和它們上級組織的雙重領導,以同級黨委領導為主。”換言之,各級團組織要積極協助黨組織管理好團干部(簡稱“協管”工作)。團干部隊伍建設的主要內容就體現在“協管”工作的各個環節之中。具體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團干部的選拔。首先,要按照1:1的比例建立起后備團干部隊伍,并通過培訓、掛職、輪崗等途徑實施有針對性的培養;其次,要協助黨組織做好團干部的選任工作,特別要注重配齊配強各級團的領導班子;其三,對于新上崗的團干部,要及時進行談話、談心,并通過適當的途徑進行上崗職務培訓。
2、團干部的培養。對于在崗的團干部,按照高素質、復合型的培養要求,應經常進行政治理論、業務知識、工作能力、思想作風等方面的培養,并通過學歷培訓、黨校進修、掛職鍛煉或輪崗見習等多種途徑,不斷提高、優化其素質。
3、團干部的考核。對于上崗一年以上的團干部,上級團委應協助其同級黨委,每年對其進行述職考評和工作考核,以加強監督和指導。
4、團干部的輸送。對于具備一定工作閱歷和經驗,經考察符合黨的干部素質要求的團干部,應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結合其工作能力、特長,做好轉崗推薦和輸送工作。
三、團干部的選拔配備
1、團干部的基本素質要求。(1)政治堅定。具有相應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2)學習刻苦。帶頭學習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和現代管理知識,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3)工作勤奮。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創新,知難而進,積極主動地在青年中開展工作,努力做出實績。(4)作風扎實。朝氣蓬勃,實事求是,發揚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不搞形式主義,不沾染官僚習氣,熱心為青年服務,做青年的知心朋友。(5)品德高尚。顧全大局,公道正派,團結同志,助人為樂,誠實謙虛,清正謙潔,有自我批評精神,自覺接受團員和青年的監督。
2、團干部的選拔標準。具備以上團干部基本素質要求的優秀團員或青年黨員,都可以作為團干部的后備人選。
3、團干部的選拔方式。團干部的選拔方式,從傳統角度講有兩種形式:
一是選舉。團的中央委員會、地方委員會、基層委員會、總支、支部委員會成員,包括書記、副書記、常委、委員等都是通過選舉產生的。
二是組織任命。團的中央、地方、基層委員會的機關工作人員,包括各部門部長、副部長、處長、副處長、科長、副科長、干事及專業干部,都是根據需要由干部部門任命配備的。
近幾年,隨著干部制度改革力度的加大,產生了三種新的團干部選拔方式:
一是競爭上崗。即在團干部選拔中引進競爭機制,公開選拔團的領導干部。
二是公開招考。即通過報考國家公務員的方式,將優秀大學畢業生選拔到團的機關中來。
三是有限競爭招考。即針對團的機關干部流動快,而又需要不斷補充骨干力量的特點,通過公開招考方式,在具備一定工作經驗的企事業單位青年干部中,選拔主任科員及以下非領導職位機關工作者。因參與競爭者的素質要求是受到限定的,故稱有限競爭。
4、團干部的配備要求。根據團中央的有關規定,各類單位各級團干部的配備應按以下標準進行:
(1)團的專職干部:企事業單位應按青年人數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備團的專職干部;鄉、鎮、街道和完全中學,應配備團的專職干部一至二名,初級中學學生人數500名以上的應配備團的專職干部;高等院校,學生2000人以下的應配3-5名團的專職干部,2000人至4000人的應配備5-7名,4000人至8000人的應配備7-9名,8000人以上的還應酌情增加。系團委(總支),應配備專職干部1-2名。團縣(旗)委應配備專職干部5-9名,團地(盟)委應配備7-10名,團自治州委應配備7-11名,直轄市的團縣委、局團委參照團地委的標準配備。省轄市團委(直轄市的團區委)的比例為:人口在200萬以上的市為62-88名;人口在100萬至200萬的市為45-62名;人口在50萬至100萬的市應為26-45名;人口在50萬以下的市應為12-24名。省、市、自治區團委(含青聯、學聯)的比例大省為60-75名,中省(區)為45-60名,小省(區)為35-45名,中央直轄市為80-110名。
(2)團的領導干部:團省、市、自治區委書記1名,副書記3-5名,四個直轄市正副書記總數不超過7名,常委9-15名;省轄市團委書記1名,副書記2-3名,個別大市,正副書記總數不超過5名,常委7-11名;團地、盟、州,團縣、旗、市委書記1名,副書記1-2名,團自治州委常委7-11名;團縣(市)、旗、自治縣委常委7-9名,最多不超過11名。團地、盟委員會是團省、自治區委的派出機構,組成委員會,不設常委會,委員會成員7-9名,最多不超過15名。
(3)配備后的待遇要求:團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的書記和副書記應按同級黨委職能部門或下一級黨委主要負責干部的條件配備,并享受相應的政治、生活待遇。團的中央和地方各級機關非選任領導干部應按相應級別干部的條件配備,并享受相應的政治、生活待遇。團的縣級和縣級以下各級委員會書記,是黨員的,應吸收參加同級黨委;是黨員尚未參加黨委的,應按黨章規定,列席同級黨的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會議。
團的基層專職干部享受所在單位相應管理人員的同等待遇。團的基層組織書記、副書記,享受同級黨組織(行政)職能部門或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的政治、生活待遇。團的基層專職干部在團的崗位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并符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的,可按所在單位的規定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對于獲得職稱后調到團的崗位上工作的團的基層專職干部,應承認他們具備擔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條件。在單位職稱評定中,應與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人員同等對待。團的基層專職干部可根據其工作性質,參加所在單位黨政有關序列的職稱評定。
團的基層組織兼職書記享受和專職書記同等的政治待遇。企業團的基層組織兼職書記,應依法參加企業管理委員會。團的基層兼職干部應享受一定的崗位津貼,在單位職稱評定中應與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人員同等對待。農村團支部書記的崗位津貼執行村民委員會或其他村干部的標準。
四、團干部的培養
對團干部的培養,在內容上主要包括政治理論、業務知識、工作能力、思想作風等四個方面;在形式上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強化理論學習,提高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具體可通過開展專題理論研習,加深對鄧小平理論的理解;抓住重大契機,召開專題學習討論會,提高運用理論分析大局的能力;納入黨校培訓體系,增強理論培訓的系統性和深入性。
二是堅持職務培訓和發展培訓相結合,不斷改善團干部知識結構。具體可開展職務資格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委托進行學歷培訓,提高文化程度;舉辦論壇、文化講座、系列報告會等方式,拓寬知識面;組織國內外考察,開拓視野。
三是以實踐鍛煉為根本途徑,努力提高團干部駕馭全局的能力。具體可通過在關鍵崗位上和重大活動中壓擔子、掛職鍛煉、崗位輪換等方式錘煉干部。
五、團干部的考核
團干部的考核是指上級團組織和同級黨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對在職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的了解、考察和評價。主要形式有年終述職、民主評議、民意測驗、組織鑒定等。由于團干部是以同級黨組織管理為主,上級團組織協助管理,因此,對團干部的考核,一般應由上級團組織和同級黨組織溝通信息,或共同考核,或分別考核后相互交換意見。
團干部考核要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以團的工作為主要內容,按考核對象的崗位職務要求,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考核。同時,團干部的考核應體現共青團組織“管人與管事”相結合的原則,促使團干部實現個人素質與工作業績的有益結合。此外,在每年年底的團委班子民主生活會中,團委領導班子成員要作一次公開的“述學”報告。
團干部考核的基本程序:(1)制定具體考核方案,由上級團委成立考核檢查小組。(2)接受考核者撰寫書面述職報告。團委正、副書記的述職報告須交黨委分管領導和上級團委審閱。(3)公開述職,民主評議。團委正、副書記應向全委會擴大會議(可吸收基層團干部、團員代表參加)述職,由與會人員填寫民主測評表,也可以進行信任投票。(4)在必要時可以進行重點訪談,深入了解有關情況。(5)向黨委分管書記匯報考核情況。(6)向個人反饋:由考核工作小組根據考核情況,用適當形式將考核結論向述職者反饋,指出其工作中的成績、不足和努力方向。(7)書面反饋,由上級團委組成的考核工作小組,及時將考核結論向同級黨組織進行反饋,反饋內容主要包括被考核同志的鑒定、民主測評結果或信任投票結果等。同時,考核結論應進入其個人人事檔案。
六、團干部的轉崗和輸送
共青團是中國共產黨的助手和后備軍,是為黨培養、輸送干部的重要基地,共青團又是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團干部有年齡限制,超過了規定的年齡,一般就不再繼續從事團的工作,就要進行轉崗和輸送了。根據團中央的有關規定,團中央書記處書記一般不超過45周歲。團中央各部部長、副部長,團省(自治區、直轄市)委書記、副書記、副局級干事,一般不超過42周歲。處長、副處長,團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各部部長、副部長,團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各部部長、副部長,團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書記、副書記,正科級干事、副科級干事,一般不超過33周歲。團的機關中某些專業性、事務性較強的領導職務,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的實際情況,適當放寬任職最高年齡的限制;某些特殊崗位、工作連續性要求較強的非領導職務,可不受上述最高年齡的限制。
由于共青團干部的管理,是以同級黨組織管理為主,團的上級組織協助管理。因此,各級團組織應按各自的管理權限,積極與黨組織聯系,暢通團干部的轉崗渠道。目前,團的政務類干部,即團的專職領導干部,包括書記、副書記,屬同級黨委直接管理的干部,其轉崗安排,主要以黨組織為主。團的業務類干部,包括機關中層干部和一般干部,則屬于團內管理的干部,其轉崗安排,則主要靠團組織聯系。
無論政務類干部,還是業務類干部,團組織都要積極為其轉崗創造條件。一是平時工作嚴要求,勤培養,使轉崗干部自身過得硬,經得起社會挑選。二是為轉崗干部提供鍛煉機會,包括文化進修、專業學習、掛職鍛煉等,使其學有所長,干有所長,以便更廣闊地適應社會需求。三是積極向黨政干部、人事部門推薦,保證干部轉崗有“出路”。當然,在團干部輸送工作中,也要注意堅持保留骨干的原則,使團的工作做到“常流水,不斷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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